公告通知
关于转发开展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11 14:26 浏览: 次
各法律硕士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要求,加强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快教育数字化转型,推动优质课程资源共享,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教指委建设各专业学位类别的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现将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建工作的通知》(法指秘〔2023〕1号)等相关材料转发相关单位。
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教师和课程积极申报。申报项目应集中优势、注重质量,相关单位应对申报的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进行指导和把关。
请相关单位于2023年1月28日下午17:00前将《在法律硕士在线示范课程建设申请书》(附件2)发送至邮箱944855296@qq.com。
联系人:杨欢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联系电话:67258523
研究生院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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